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进一步拓展学生成长空间,充分尊重并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主动性,根据《必赢网络游戏平台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西安理工本教[2025]20号),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转专业是指本科生按照规定的条件,在校期间变更入学专业或大类,转入其他主修专业或大类学习。
第三条 转专业以“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为基本原则。为保证各专业的协调发展和办学资源的有效配置,各专业三年接收转入学生的总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不高于20%。
第四条 学生在本科一、二、三年级,均可申请一次转专业。一、二年级可申请在全校范围转专业,三年级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则取消相关学生转专业资格。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六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 长:学院院长
(二)副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三)成 员:系所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员、辅导员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审定各专业接收计划与考核方案;组织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工作;受理、处理相关申诉;解释本细则。
第三章 转专业条件
第八条 基本条件:
(一) 学风端正,对申请转入专业有兴趣或特长。
(二) 在校期间无违纪作弊等纪律处分。
(三) 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第九条 特殊资格审核:
1. 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或在大学一、二、三年级应征入伍的学生,因入伍未申请过相应转专业的,复学后如有转专业需求,可随复学所在年级提出转专业申请。
2. 休学创业的学生,已具备一定创业基础和相当创业规模、创业成果,复学后仍有继续创业的强烈意愿,有转入创业相关专业学习的需求,可自行提出申请,由院、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 学生经学校医院及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因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可申请转专业。申请所转专业,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目标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最低分。
4. 民族生(特指: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以及生源地为西藏地区的藏族学生)转专业,每个专业接收不超过5名民族生转专业,如申请转同一专业学生人数超过5名,择优选取。民族生不占用该专业的转专业计划名额。
5、本硕连读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转专业的,不再保留本硕连读资格。
第十条 下列情况,不得转专业:
(一)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
(二)以定向、委培、联合培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休学、保留学籍或应做退学处理的;
(四)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五)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六)以第二学士学位形式录取的;
(七)中途转学至我校的学生;
(八)其他不符合教育部、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转专业规定的。
第十一条 学生如因降级重新回到下一年级学习,未申请过转专业的,可随低一年级进行;如已申请过转专业,不得再次申请。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在学校统一部署下,按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
(一)学院方案上报:第6周(4月10日),学院制定转专业方案,并在学院官网公布。
(二)学院开展转专业咨询:学院于4月15日16:10-18:00在曲江8-106组织专业咨询活动,与学生进行面对面进行转专业政策及专业咨询。
(三)学生报名与资格初审阶段:第9周(4月27日9:00至4月28日17: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http://jwgl.xaut.edu.cn/jsxsd/)进行转专业志愿填报,每位学生限报1个转专业志愿。未经网上报名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四)转出学院审核:第9周(4月29日8:30-17:00)各转出学院对提出转专业学生资格进行初审。
(五)学院考核与录取阶段:第10-12周(5月6日-5月18日),学院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依据本细则组织综合面试考核;学院在官方网站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本科生院审核。
(六)学校审批阶段:第12周(5月19日-5月22日),本科生院汇总、审核各学院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七)确认结果、办理手续:第13周(5月25日-5月29日),成功转专业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并到转入学院报到。
第十三条 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当前学期需在原专业完成本学期课程修读,中途不允许进行专业课程的调整(17周之后实践课程除外)。如发生作弊等违纪情况,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原则上转入同年级相应专业学习;若转入专业和原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差异较大,学生转专业后须补修课程较多,学生可根据转入专业和个人实际,选择降一级进入低一年级相应专业学习。
第五章 接收计划与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各专业接收计划:

第十六条 考核包括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文史类(历史类)学生申请转入,需参加《高等数学》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参考教材: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高等数学:上册[M].第8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
(二)综合面试:由各专业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考察学生思想品德、专业认知、学习潜力、综合素质等。学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
第十七条 接收考核要求:
(一)考核总分:考核总分由学习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比85%,综合面试成绩占比15%,即:考核总分=学习成绩×0.85+综合面试成绩×0.15;
(二)学习成绩:采用学生在原专业现已修读完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点),认定时间节点为从入学至申请转专业的前一个学期;
(三)综合面试成绩:各专业成立面试小组,对学生综合素养、发展潜力、专业特长、个人特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给出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2位小数点)。
(四)各专业根据接收计划数,按照考核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核总分相同时,按照高等数学绩点排名;若高等数学绩点仍相同,则按照英语绩点排名。
(五)若各专业本次接收人数少于计划数时,剩余的名额自动顺延并累加至下一次。
第六章 录取与学籍管理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学生若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第十九条 转专业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初凭转专业相关批准材料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到新专业注册、学习,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并按新专业进行学籍管理。“本硕连读”学生在本科阶段转专业,其“本硕连读”资格自动终止。
第二十条 各系所应高度重视转入学生的管理等工作,加强学业指导。对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按照课程内容和学时等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审核认定,明确学生应补修的课程和学分,督促学生完成补修。
(一)已修读的课程在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内,该课程学分仍然有效;
(二)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不在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内,但与转入专业需修课程内容相似或相近,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定课程替代关系;学院将安排导师指导其进行课程认定与补修;
(三)对于高数课程的统一说明:学生大一修读的为总学分8学分的《高等数学(上)(下)》,转专业成功后,如专业要求为高学分的高数(总计10.5学分),学生应补修5.5学分的《高等数学(下)》(课程代码:19101050);
(四)对于英语课程的统一说明:学生大一修读的为总学分4学分的《英语C1、2》,转专业成功后,如专业要求为高学分的英语《英语A1、2》或《英语B1、2》,学生应补修《英语B2》(课程代码:07101570);
(五)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中不包含的课程,可认定为相应类别的校级选修课学分;
(六)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须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学生对转专业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申请应当写明申诉理由。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诉申请进行回复。
第二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学校相关办法执行。学院咨询与申诉电话:029-61125604。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必赢网络游戏平台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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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